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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采子系統
配送企業ID:U000708**廣州藥品集團采購平臺
藥品交易ID: C002988
耗材交易ID: GZ_S000682**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
- 辦公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絲織
路10號(萬佳華創園區內)A座4、5樓
倉庫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絲織
路10號(萬佳華創園區內)B座8樓
郵 編:528000
總機:0757-8326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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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部:
曾小姐 0757-83270065 13535865175
采購部:
陳小姐 0757-82002131 13129124849
首頁 新聞中心 行業信息
關于啟動全省醫療機構醫用耗材掛網交易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機構醫用耗材交易的辦法(試行)的通知》(粵衛〔2016〕53號)規定,根據《廣東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于做好全省醫療機構醫用耗材交易工作的通知》(粵衛辦函〔2016〕313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于抓緊推進醫用耗材上線交易工作的通知》(粵衛辦函〔2016〕435號)要求,我省將于2016年10月26日正式啟動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省交易平臺)醫用耗材掛網交易工作。為確保交易工作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全省范圍內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與衛生計生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用耗材必須通過省交易平臺采購。鼓勵其他醫療機構進入省交易平臺采購。
二、交易方式
在省交易平臺報名生效的品種全部納入交易范圍,并將根據報名審核情況定期補充更新。目前交易方式暫由醫療機構按照帶量采購、量價掛鉤的價格談判機制,通過省交易平臺與生產企業以不高于本醫療機構該品種的現行采購價直接交易采購。
三、相關要求
(一)實行統一平臺采購。
根據要求,在省交易平臺實行醫用耗材正式掛網交易工作啟動后,實行統一組織、統一平臺、統一監管。各地市不再組織以市為單位的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工作,也不再單獨設立采購平臺。停止所有掛網交易外產品及通過非省級交易平臺方式的采購。
(二)盡快完成報名工作。
為保障全省醫用耗材掛網交易工作順利開展,請未報名參加掛網交易的各有關單位按照報名材料的要求,盡快完成報名和用戶名密碼的領取工作,并按網上交易系統操作說明盡快熟悉系統。
(三)盡快辦理耗材數字證書。
為保障交易安全,需辦理數字證書后方可登錄醫用耗材交易系統參與交易,請未辦理數字證書的相關單位抓緊時間盡快完成數字證書的辦理工作,具體辦理要求請見《關于辦理醫用耗材交易數字證書的通知》。
(四)做好產品信息維護工作。
為保障全省醫療機構臨床需求,請未完成產品申報和維護的各生產企業按要求抓緊時間完成產品的申報工作。
(五)做好品種遴選工作。
請各醫療機構要按照“質量優先、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臨床首選”的原則,綜合評價價格和質量等因素,充分發揮臨床專家、醫用耗材采購和管理人員的作用,從醫用耗材掛網交易目錄中遴選醫用耗材。
(六)做好配送企業指定和遴選。
根據規定,對于每一掛網交易品種,生產企業指定的配送企業須覆蓋全省,醫療機構要從生產企業指定的配送企業中選擇服務能力強、經營管理規范的1家作為本單位該品種的配送企業,確保配送及時到位,滿足臨床使用需求。
(七)合理議定成交價格。
在醫用耗材直接掛網交易階段,各醫療機構按照 “帶量采購、量價掛鉤”原則,與企業議定成交價格,成交價不得高于本機構的現行采購價格。
(八)簽訂三方合同履約。
(八)簽訂三方合同履約。
議價成交后,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三方須簽訂《醫用耗材電子購銷合同》和《醫藥產品廉潔購銷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不得另行訂立背離購銷合同條款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九)做好結算工作。
待我省醫用耗材交易結算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后(具體運行時間另行通知),請各配送企業按照《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結算辦法(試行)》(省另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的有關要求,做好發票上傳等系統操作工作,各醫療機構做好醫用耗材交易款項結算工作。
根據要求,全省醫用耗材掛網交易工作正式啟動后,我中心將及時協調解決醫用耗材交易采購中出現的問題,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醫療機構醫用耗材交易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交易各方按要求開展省級醫用耗材交易工作。
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21日
——轉自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