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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及相關文件的解讀
《2022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簡稱《工作方案》)及相關文件正式公布,標志著自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的第五輪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正式啟動。為讓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本次調整的相關考慮與安排,現對《工作方案》及相關文件進行解讀。
一、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的目標任務和總體思路是什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建立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根據人民群眾用藥保障需求、醫保基金和參保人支付能力、醫藥產業發展等情況動態調整藥品目錄范圍,努力實現藥品目錄結構更加優化、管理更加科學規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推進醫保藥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助力解決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的后顧之憂。
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今年形勢特點,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的總基調,在保持品種總體穩定、準入條件和工作流程基本不變的情況下,持續優化、完善、改進。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著力解除全體人民的疾病醫療后顧之憂,切實維護最廣大參保人的切身利益。堅持“保障基本”,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把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上。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發揮體制優勢、政策優勢、市場優勢,以市場換價格,實現戰略購買,合理減輕患者用藥負擔。堅持“有進有出,騰籠換鳥”,優化結構,補足短板,穩步提升保障能力。堅持科學調整,持續優化程序、完善規則、提高透明度,提升藥品目錄調整的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水平,更好滿足廣大參保人員基本用藥保障需求,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本次目錄調整的背景是什么?
今年以來,我國經濟發展環境的復雜性、嚴峻性、不確定性上升,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至關重要。近期,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統籌發展安全兩件大事,強調指出“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我們將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政府工作報告》有關要求,在深入總結前幾輪目錄調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堅持“保障基本”的定位,綜合考慮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藥品價值等因素,穩步提升保障水平。
三、與往年相比,今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有哪些變化?
與前幾輪目錄調整相比,本次調整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優化了申報范圍,向罕見病患者、兒童等特殊人群適當傾斜。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要求,對罕見病用藥的申報條件沒有設置“2017年1月1日后批準上市”的時間限制,同時增加了納入國家鼓勵仿制藥品目錄、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的藥品可以申報今年醫保目錄。
二是完善了準入方式,非獨家藥品準入時同步確定支付標準。解決非獨家藥品由于個別企業價格較高導致該通用名藥品無法納入目錄問題。借鑒談判原理,由專家測算確定醫保支付意愿,然后企業自主報價,只要有一家企業參與且報價低于醫保支付意愿,該通用名就可納入目錄,并以最低報價作為該通用名的支付標準(如最低報價低于醫保支付意愿的70%,以醫保支付意愿的70%作為支付標準)。我們將指導地方探索完善管理措施,支持同通用名下價格不高于支付標準的品種優先使用,有效減輕患者負擔,更好發揮保障功能。
三是改進了續約規則,更利于穩定預期。將非獨家藥品(無論協議是否到期),以及已經歷過兩個協議期(4年)但支付標準和支付范圍均無變化的獨家藥品納入常規目錄管理;對今年調整醫保支付范圍但對基金影響預算不大(未超1倍)的藥品也可以簡易續約。上述做法有利于穩定企業和社會各方面預期。
四是優化了工作流程,評審更加科學高效。基于專家評審環節的工作日趨成熟,申報藥品數據資料更加全面,將評審環節優化整合為綜合組和專業組專家共同聯合評審。
此外,今年增加了通過形式審查藥品名單的“公告”環節,組織企業提交申報藥品摘要幻燈片,完善升級了申報和評審信息模塊,實現申報資料電子化提交,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增強工作規范性。
四、《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的情況?
我們就《工作方案》先后征求了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藥監局等部門的意見建議。同時,就《工作方案》和相關規則在局官網公示,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對各方反饋的意見建議,我們逐條進行認真研究,按照“能夠采納盡量采納”的原則,積極吸收借鑒合理化建議,進一步完善了規則,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五、新版的醫保藥品目錄大約什么時間出臺?
按照目前安排,今年的調整程序仍分為準備、申報、專家評審、談判/競價、公布結果5個階段。如進展順利,將于7月1日正式啟動申報,11月份公布結果,明年1月1日落地執行。
六、今年對進目錄的藥品數量,有沒有預期的計劃?
近年來,隨著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我國獲批的新藥數量不斷增多。從醫保部門的角度,我們一方面希望更多更好的藥品能夠盡早上市、盡早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盡早讓患者獲益;另一方面,我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基本醫保籌資水平非常有限,2021年居民醫保人均籌資只有900元左右,且其中三分之二來源于財政補助。因此,必須牢牢把握“保障基本”的制度定位,重點將臨床價值高、價格合理、能夠滿足基本醫療需求的藥品納入目錄。在今年的調整中,我們將繼續嚴格把握有關標準、條件,也請社會和申報企業保持合理預期。
此外,解決新藥的可及性也不能僅僅依靠基本醫保一條道路,還需要通過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充分發揮各類補充保險、商業健康保險等渠道的功能,才能更好滿足不同層次的用藥需求。
七、在推進談判藥品落地方面,醫保部門將采取哪些措施?
談判藥品落地進展事關患者受益程度,我們始終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加以推進,將好事辦好。一是繼續加強指導,指導各地通過直接掛網、合理調整醫保年度總額、加強督促等方式,形成推動談判藥品落地的合力。二是落實好“雙通道”政策,鞏固好談判藥品供應保障新渠道。督促各地進一步完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雙通道”供應保障機制,讓暫時進不去醫院的談判藥品先進藥店,讓群眾第一時間“能查到、能買到、能報銷”。三是繼續動態發布談判藥品配備機構名單。組織企業報送已配備藥品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信息,在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開通公眾查詢渠道,方便患者便捷就醫購藥。四是建立監測機制,加強調度。加強對各地的監測評估和督促指導,強力推進談判藥品落地。
——轉自國家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