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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醫藥振興發展 重大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2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
中醫藥是我國重要的衛生、經濟、科技、文化和生態資源,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內容,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事。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大“十四五”期間對中醫藥發展的支持和促進力度,著力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加大投入與體制機制創新并舉,統籌力量集中解決重點領域、重要環節的突出問題,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著力改善中醫藥發展條件,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提升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與科研水平,推進中醫藥振興發展。
(二)基本原則。
增強能力,服務群眾。加大支持力度,加快發展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中醫藥健康服務,促進中西醫協同發展,統籌推進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產業、文化等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中醫藥需求。
遵循規律,發揮優勢。堅持守正創新,繼承不泥古,創新不離宗,遵循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成果和技術方法,鞏固和發揚中醫藥特色優勢,推進中醫藥現代化、產業化,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
提高質量,均衡發展。推進高素質人才隊伍和優質高效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健全中醫藥協同創新體系,促進中藥質量提升和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水平,促進中醫藥優質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
創新機制,激發活力。在實施重大工程的同時,配套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合力,激發中醫藥振興發展的巨大潛力和活力。
(三)建設目標。到2025年,優質高效中醫藥服務體系加快建設,中醫藥防病治病水平明顯提升,中西醫結合服務能力顯著增強,中醫藥科技創新能力顯著提高,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逐步壯大,中藥質量不斷提升,中醫藥文化大力弘揚,中醫藥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不斷完善,中醫藥振興發展取得明顯進展,中醫藥成為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支撐。
二、中醫藥健康服務高質量發展工程
著力彰顯優勢、夯實基層、補齊短板,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促進優質中醫醫療資源均衡布局,發揮中醫藥整體醫學優勢,提供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于一體的中醫藥健康服務。
(一)中醫藥服務體系“揚優強弱補短”建設。
1.建設目標。推進建設優質高效中醫藥服務體系,基本實現縣辦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顯著提升中醫藥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應急處置能力,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更好滿足群眾就近享有高質量中醫醫療服務需求。
2.建設任務。一是在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總體布局中,依托現有資源,擇優遴選建設若干國家中醫醫學中心;支持高水平中醫醫院作為輸出醫院,在優質中醫醫療資源短缺、轉外就醫多的地區,依托當地現有資源,院地合作、省部共建,實施若干國家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建設項目。二是建設一批國家中醫優勢專科,強化設備配備,優化完善中醫診療方案,提升中醫臨床療效。三是以地市級中醫醫院為重點,建設130個左右中醫特色突出、臨床療效顯著、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中醫特色重點醫院。四是依托現有資源,建設一批中醫康復中心,推動地方加強中醫康復科建設,提升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五是布局35個左右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開展中醫醫院傳染病防治能力建設。六是加強縣級中醫醫院“兩專科一中心”建設,每個縣級中醫醫院建成2個中醫特色優勢專科和1個縣域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在縣級醫院提標擴能項目中,支持脫貧地區、“三區三州”、原中央蘇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地區縣級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依托基礎條件比較好的鄉鎮衛生院,在“三區三州”建設64個中醫縣域醫療中心。七是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建設,實現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提升中醫館服務能力。八是實施名醫堂工程,按照品牌化、優質化、規范化、標準化的建設要求,分層級規劃布局建設一批名醫堂,推動名醫團隊入駐,服務廣大基層群眾。
3.配套措施。一是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部門、疾控部門進一步健全中西醫協同疫病防治機制,確保中醫藥第一時間參與傳染病防治和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深度介入預防、治療和康復全過程。二是各地要切實履行建設主體責任,落實土地、規劃等建設條件,加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嚴格土地使用標準,統籌考慮當地中醫藥發展基礎和建設條件,因地制宜開展建設。三是各地要統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進管理體制改革,支持中醫醫院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落實“兩個允許”要求,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醫院補償機制,落實中醫藥服務價格、醫保支付傾斜政策,鼓勵在中藥制劑和中醫技術應用等方面制定更加靈活的政策。
4.部門分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中醫藥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醫保局、國家疾控局、國家藥監局等負責,排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中醫治未病能力建設。
1.建設目標。結合實施健康中國行動,通過實施區域中醫治未病中心試點建設和重點人群中醫藥健康促進項目,總結探索中醫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維護和疾病防治全過程的方式,形成可推廣的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級模式。
2.建設任務。一是推動若干地級市開展區域中醫治未病中心試點建設,探索相關政策機制,推廣適宜技術,普及健康知識,進一步帶動提升區域中醫治未病服務能力。二是實施重點人群中醫藥健康促進項目,開展中醫適宜技術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試點、婦幼健康中醫適宜技術推廣試點。
3.配套措施。制定落實健康中國行動中醫藥健康促進專項政策措施。各地要積極實施中醫藥健康促進行動,加大支持力度,積極探索發揮中醫治未病價值作用的政策機制。區域中醫治未病中心建設試點城市和重點人群中醫藥健康促進項目單位要創新思路,探索積累有益經驗。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等負責。
(三)中醫藥老年健康服務能力建設。
1.建設目標。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發展中醫藥老年健康服務,發揮中醫藥在老年人慢性病、重大疑難疾病治療和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和優勢,增加中醫藥老年健康服務供給,創新服務模式,建成老年醫學中醫藥高地。
2.建設任務。一是推動有條件的省份依托現有資源,開展老年中醫藥健康(治未病)中心試點,探索完善中醫藥老年健康服務模式,提升臨床、康復、護理、慢性病管理、科學研究、健康管理能力。二是推動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加強老年病科建設,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及相關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
3.配套措施。國家中醫藥局要進一步完善中醫醫院老年病科建設標準,制定省級老年中醫藥健康(治未病)中心建設指南。各地要將中醫藥老年健康服務納入本地區健康服務或養老服務相關規劃,加大對中醫藥老年健康服務的支持力度。在中醫藥老年健康人才培養、學科建設、崗位管理、薪酬分配等方面給予更靈活的政策支持。加強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模式和服務內容探索創新,形成好的經驗和做法。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等負責。
(四)中醫藥數字便民和綜合統計體系建設。
1.建設目標。基本建成國家中醫藥綜合統計體系、中藥質量信息數據標準和統計體系,實現公立中醫醫院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達到國家要求,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改善患者就醫體驗。
2.建設任務。一是圍繞“互聯網+醫療健康”“五個一”服務要求,開展智慧中醫醫院建設,支撐便民惠民服務。二是制定國家中醫藥綜合統計制度,依托現有資源建設國家、省級兩級平臺,構建統一規范的數據標準和資源目錄體系,基本建成國家中醫藥綜合統計體系。三是開展中醫醫院信息化基礎達標建設,推進中醫醫院通用電子信息系統的開發和試點應用。四是制定國家中藥質量信息統計制度,依托現有資源建設國家、省級兩級平臺,構建統一規范的中藥質量信息數據標準和統計體系。
3.配套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統籌規劃國家中醫藥綜合統計體系,加強部門協調,建設國家級工作平臺。各地要將綜合統計、信息化工作納入規劃,落實主體責任,配備專職人員,加大實施保障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區域綜合試點和各類專項試點。項目單位要高度重視中醫藥綜合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國家統計局牽頭負責,財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
三、中西醫協同推進工程
建立中西醫協同長效機制,健全中西醫臨床協同體系,提升中西醫協同攻關水平,“宜中則中、宜西則西”,為人民群眾提供更高水平的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
(一)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創新建設。
1.建設目標。建設推廣“有機制、有團隊、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提高中西醫結合臨床水平。
2.建設任務。建設50個左右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一批中西醫協同“旗艦”科室,輻射帶動提升區域中西醫結合整體水平。
3.配套措施。各地要支持組建區域中西醫協同醫療聯合體,將中西醫結合工作納入醫院等級評審和績效考核。項目單位要把建立中西醫協同機制和多學科診療體系納入醫院章程,將中西醫聯合查房、會診納入醫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臨床科室配備中醫醫師,打造中西醫協同團隊。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等負責。
(二)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同建設。
1.建設目標。促進中西醫醫療資源有效整合和中西醫醫療技術優勢互補,推進診療模式改革創新和醫學領域創新發展,顯著提高部分重大疑難疾病的臨床療效,形成一批獨具特色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和專家共識。
2.建設任務。聚焦癌癥、心腦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疑難疾病、慢性病和傳染性疾病,以提高臨床療效為重點,遴選一批項目單位開展中西醫聯合攻關。
3.配套措施。國家中醫藥局要統籌實施好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項目。各地要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結合本地實際,開展省級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同試點。項目單位要圍繞解決重大疑難疾病治療難點,整合資源、協同攻關,創新診療模式。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疾控局等負責。
四、中醫藥傳承創新和現代化工程
重點圍繞國家戰略需求及中醫藥重大科學問題,布局一批中醫藥科技創新重點項目和關鍵技術裝備項目,加強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升傳承創新能力,加快推進中醫藥現代化。
(一)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1.建設目標。跨領域、跨行業整合多學科資源,完善以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基礎研究、臨床研究、技術創新平臺為主要支撐的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優化中醫藥領域科技布局。
2.建設任務。依托現有資源,建設若干中醫藥相關多學科交叉融合的全國重點實驗室、中醫類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30個左右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100個左右國家中醫藥局重點實驗室,提升中醫藥科技服務能力及協同創新能力。依托國家和省級藥品檢驗機構,建設30個左右國家藥監局中藥市場質量監控和評價重點實驗室、30個左右國家藥監局中藥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重點實驗室,整體提升藥品檢驗機構的中藥質量評價能力。
3.配套措施。各地要加大實施保障力度,在運行管理、崗位管理、人才聘用、職稱晉升等方面創新機制。支持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按照有關規定自主開展職稱評審。在省級科研項目中加大對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的支持力度。注重培育省級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功能互補、錯位發展。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負責。
(二)中醫藥古籍文獻傳承。
1.建設目標。提升中醫藥古籍原生性、再生性保護能力,提高中醫藥古籍資源的利用效率。
2.建設任務。一是依托現有數字平臺建設中醫藥古籍數字圖書館,建立中醫藥古籍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平臺和中醫藥知識服務系統,推動中醫藥古籍數字化挖掘,打造中醫藥古籍數字化服務應用產品。二是依托現有機構,改善中醫藥行業古籍保護條件,全面開展中醫藥古籍文物定級、建檔、備案工作,加大瀕危珍貴古籍保護修復力度,提升中醫藥古籍保護及利用能力。
3.配套措施。各地要發揮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醫醫療機構等在古籍保護和現代化應用方面的資源和人才優勢。項目單位要把古籍保護工作擺上重要日程,納入重點工作計劃,落實建設經費,加強專業團隊建設,改善古籍保護條件。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財政部等負責。
(三)中醫藥科技重點項目研究。
1.建設目標。布局一批中醫藥科研項目,系統化詮釋中醫藥科學問題,提升重大疾病臨床療效、中藥質量水平,科學闡釋中醫藥機理,完善中醫藥現代化研究體系。
2.建設任務。一是開展中醫藥防治重大疑難疾病臨床方案優化研究、中醫藥療效與作用機制研究、臨床循證研究及評價研究,組織篩選50個中醫優勢病種。二是開展中醫藥基礎理論研究,推動中醫理論的原始創新,闡明作用機制,助力臨床精準診療。三是研發一批臨床療效好、科技含量高、創新性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藥新藥。
3.配套措施。各地要加強政策保障,建立完善多學科聯合攻關的中醫藥科技創新機制。項目單位要加強科研人才培養,完善激勵機制,推動產學研醫政深度融合。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藥監局等負責。
(四)中醫藥關鍵技術裝備研究。
1.建設目標。推動實施中醫藥現代化關鍵技術裝備項目,提升中醫藥技術裝備水平、產業創新能力及產業化水平,在關鍵技術裝備方面取得突破,為科學研究和產業發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建設任務。一是開展中醫特色診斷治療裝備研究,研發中醫數字化輔助診斷裝備、中醫特色療法智能化裝備、中醫治未病現代化裝備。二是開展中藥品質智能辨識與控制工程化技術裝備研究,研發推廣中藥材生產與品質保障、中藥飲片智能炮制控制與調劑工程化、中成藥制造核心工藝數字化與智能控制等技術裝備。三是開展中醫藥技術裝備共性標準等可度量技術規范體系建設和應用轉化,研發中醫現代“銅人”,開展中醫藥技術裝備在慢性病防控中的應用示范。
3.配套措施。各地要加強政策保障,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關鍵技術裝備研發。項目單位要落實知識產權與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制度,完善激勵機制,調動廣大中醫藥科技人員參與關鍵技術裝備研究開發的積極性。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等負責。
(五)做大做強中國中醫科學院。
1.建設目標。建設形成布局合理、優勢明顯的學科體系,發揮中國中醫科學院示范引領作用,打造成為中醫藥科技創新核心基地和創新人才高地。
2.建設任務。一是調整優化中國中醫科學院科技發展布局,加大對基礎研究、弱勢和小眾學科的支持力度,做強一批在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優勢學科。二是加強青蒿素研究中心、中國中醫藥循證醫學中心、中醫藥疫病防控中心等建設,形成具有行業領先水平的科技創新高地。三是實施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計劃,加強中醫藥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四是指導省級中醫藥科研院所加強能力建設。
3.配套措施。中國中醫科學院要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科研組織模式,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自主權,在崗位設置、薪酬等方面建立更加靈活的政策機制。
4.部門分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中醫藥局、財政部、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等負責。
五、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
加強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平臺建設,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體系,創新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建設以領軍人才為引領,青年優秀人才、骨干人才、基層實用人才為主體的高素質中醫藥特色人才隊伍。
(一)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
1.建設目標。培養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中醫藥領軍人才、學科團隊,搭建高層次人才梯隊。
2.建設任務。一是實施中醫藥領軍人才支持項目,遴選培養50名岐黃學者和200名青年岐黃學者,組建10個國家中醫藥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和一批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團隊。二是實施中醫藥優秀人才研修項目,培養1200名中醫臨床、少數民族醫藥、西醫學習中醫等方面的優秀人才。三是實施中醫藥骨干人才培養項目,遴選一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指導老師和繼承人,培養一批中醫藥骨干師資和中藥、護理、康復、管理等方面骨干人才,規范化培訓一批中醫醫師。四是實施綜合醫院中醫藥高層次人才支持項目,開展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培養和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建設一批傳承工作室,培養一批中醫藥骨干人才。
3.配套措施。國家中醫藥局負責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完善相應的遴選、評價、管理、投入等機制,負責開展終期評價,做好不同層次人才項目銜接,搭建高層次人才發展平臺。各地負責過程管理,加強政策等配套銜接,在重大項目建設、評選表彰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形成支持合力。項目單位負責項目日常管理,保證培養對象培訓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等負責。
(二)基層人才培養計劃。
1.建設目標。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素質逐步提升,更好適應群眾就近享受中醫藥服務的需求。
2.建設任務。一是實施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招錄7500名左右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支持1.25萬名中醫類別全科醫生開展規范化培訓、轉崗培訓,培養5000名中醫助理全科醫生,為中醫館培訓一批骨干人才。二是實施革命老區中醫藥人才振興項目,在革命老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地區,加大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的培養力度,支持建設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
3.配套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制定項目實施方案,不定期組織開展考核評估。各地負責過程管理,完善培養使用、待遇保障等政策,落實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相關要求,積極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確保項目實施效果。項目單位負責項目日常管理,保證培養對象培訓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負責。
(三)人才平臺建設計劃。
1.建設目標。推進中醫藥學科發展,建設形成一批高水平的人才培養平臺,中醫藥人才培養能力不斷提升。
2.建設任務。一是建設一批重點學科和中醫藥類一流本科專業。二是建設一批中醫臨床教學基地。依托已建成的各類機構,遴選若干標準化的中醫醫師規范化培訓實踐技能考核基地。三是為第四屆國醫大師、第二屆全國名中醫建設傳承工作室,新增建設一批老藥工、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和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
3.配套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完善相應的遴選、評價、管理、投入等機制,組織項目的實施和評估,集聚高層次人才參與平臺建設。各地要加強政策保障,負責過程管理。項目單位要落實團隊、場地、設施等軟硬件要求,建立管理制度,進行定期評估和報告。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等負責。
六、中藥質量提升及產業促進工程
圍繞中藥種植、生產、使用全過程,充分發揮科技支撐引領作用,加快促進中藥材種業發展,大力推進中藥材規范種植,提升中藥飲片和中成藥質量,推動中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中藥材種業質量提升。
1.建設目標。中藥材種質資源收集保存、鑒定評價、優良品種選育與良種繁育能力進一步提升,優質種子種苗大規模推廣應用,中藥資源監測能力明顯提高,從源頭保障中藥材質量。
2.建設任務。一是支持國家藥用植物種質資源庫建設。二是引導地方建設一批中藥材種子種苗專業化繁育基地,推動制定種子種苗標準。三是依托第四次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工作成果,健全中藥資源動態監測體系。
3.配套措施。出臺中藥材種子管理辦法,從法規層面規范中藥材種子種苗生產經營資質和經營行為,打擊種業違法行為。加強部門協同,形成中藥資源管理合力。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農業農村部等負責。
(二)中藥材規范化種植。
1.建設目標。道地藥材生產布局更加優化,珍稀瀕危中藥材人工繁育技術取得突破,中藥材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實現有效轉化和示范推廣,進一步推動中藥材資源可持續利用。
2.建設任務。一是引導地方建設一批道地藥材生產基地。二是建設一批珍稀瀕危中藥材野生撫育、人工繁育基地。三是制定常用300種中藥材種植養殖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四是廣泛開展中藥材生態種植、野生撫育和仿野生栽培,開發30—50種中藥材林下種植模式并示范推廣。五是統一中藥材追溯標準與管理辦法,依托現有追溯平臺,建立覆蓋主要中藥材品種的全過程追溯體系。六是依托現有藥品監管體系,搭建一批中藥材快速檢測平臺。
3.配套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出臺全國道地藥材目錄,推進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AP),加強道地藥材產區規劃和規范化種植。各地要強化道地藥材資源保護和生產管理,在項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傾斜,建立部門協同機制,統籌力量協同推進中藥材質量提升。
4.部門分工。農業農村部、國家中醫藥局、國家林草局、國家藥監局等負責。
(三)中藥炮制技術傳承創新。
1.建設目標。深入研究中藥炮制理論和技術,闡釋中藥炮制機理,完善中藥飲片質量標準,保證飲片質量。
2.建設任務。一是建設一批中藥炮制技術傳承基地,挖掘與傳承中藥炮制理論和技術。二是開展一批常用中藥飲片的質量標準、生產工藝等研究。
3.配套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出臺全國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完善中藥飲片質量控制體系。各地要加強對區域特色飲片和炮制技術的挖掘、整理、傳承。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財政部、國家藥監局等負責。
(四)中成藥綜合評價體系建設。
1.建設目標。涵蓋臨床有效性安全性評價、質量標準、生產工藝、制劑技術等的中成藥綜合評價體系基本建成,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中藥新藥審評體系進一步完善。
2.建設任務。一是建立健全中成藥臨床綜合評價方法,系統開展100種中成藥的臨床綜合評價,豐富中成藥在用藥指征、目標人群、最佳劑量等精準用藥信息方面的內涵。二是針對100種中成藥建立系統完善、適應發展需求、覆蓋生產全流程的標準體系,形成多層次的現代質量控制體系。三是初步建立中醫藥理論、人用經驗和臨床試驗相結合的審評證據體系,構建符合中藥特點的安全評價方法和標準體系。四是開展中成藥質量評價方法研究,建立常用中成藥質量優劣評價標準。五是完善中藥警戒制度,加強中藥不良反應監測“哨點”建設。
3.配套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中成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優化完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為核心的中藥國家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機制,協調推動中成藥綜合評價結果運用和轉化。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等負責。
七、中醫藥文化弘揚工程
重點支持中醫藥博物館體系建設,深入挖掘和傳承中醫藥精華精髓,推動中醫藥文化融入群眾生產生活、貫穿國民教育始終,實現中醫藥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一)中醫藥博物館建設。
1.建設目標。國家中醫藥博物館及其數字博物館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鮮明、功能完備的中醫藥博物館體系,更好展示中醫藥藏品所蘊含的歷史價值與文化內涵。
2.建設任務。加快推進國家中醫藥博物館選址立項、基礎建設和數字化建設。支持中醫藥博物館創建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開展中醫藥相關文物、史料及代表性見證物的征藏工作,充實完善中醫藥收藏體系,建設中醫藥博物館資源共享平臺,構建中醫藥博物館數字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推動建設一批中醫藥主題文化園,推出一批精品中醫藥展覽,開發一批具有鮮明中醫藥特色的文化創意產品。
3.配套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在國家中醫藥博物館立項、選址、建設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將中醫藥博物館納入當地公共文化服務重點項目建設,建立多部門共建共商機制。項目單位要拓展相關經費渠道,提高建設水平,豐富館藏藏品。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通過多種方式支持博物館建設。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負責。
(二)中醫藥文化建設。
1.建設目標。中醫藥文化傳播體系建立健全,形成一批中醫藥文化精品,中小學中醫藥文化教育進一步豐富,公民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水平在“十四五”末提升至25%左右。
2.建設任務。一是提煉中醫藥文化精神標識,挖掘闡釋并推廣普及名醫名家、醫籍名方等中醫藥文化經典元素。二是支持創作高質量的中醫藥圖書、紀錄片、影視劇以及各類新媒體產品,打造有代表性的中醫藥文化節目和中醫藥動漫作品。三是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推動建設一批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并達到國家級建設標準,推動建設若干中醫藥文化體驗場館,支持建設中醫藥健康文化知識角,廣泛開展中醫藥文化主題活動。四是中小學進一步豐富中醫藥文化教育,開展中醫藥文化專題教育活動,建設校園中醫藥文化角和學生社團。五是培養建立中醫藥文化傳播工作隊伍。
3.配套措施。國家中醫藥局要組織中醫藥文化有關研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加大實施保障力度。各地要把中醫藥文化工作納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總體框架,對本地區中醫藥文化資源進行調查整理、挖掘研究,將中醫藥文化納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進校園總體安排,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將中醫藥文化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活動。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中醫藥文化建設工作。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教育部、廣電總局等負責。
八、中醫藥開放發展工程
重點支持中醫藥產學研用開放發展,提升中醫藥國際影響力,推動中醫藥傳播、應用與發展,助力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
(一)中醫藥開放發展平臺建設。
1.建設目標。中醫藥機構參與全球中醫藥各領域合作的平臺更加多樣,機制更加靈活,中醫藥海外認可度和接受度進一步提升。
2.建設任務。鼓勵社會力量持續建設一批高質量中醫藥海外中心。依托國內中醫藥機構,拓展建設一批高水平中醫藥國際合作基地。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采取市場化方式,與有合作潛力和意愿的國家共同建設一批友好中醫醫院、中醫藥產業園。支持中國中醫藥循證醫學中心與世界衛生組織合作,建設傳統醫學領域的國際臨床試驗注冊平臺。
3.配套措施。指導和鼓勵社會資本設立中醫藥“一帶一路”發展基金,參與平臺建設工作。各地要明確派出人員晉升、待遇的激勵保障政策,對開展中醫藥領域對外投資合作的企業給予支持。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等負責。
(二)中醫藥國際影響力提升計劃。
1.建設目標。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更加廣泛,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
2.建設任務。培育世界一流多語種中醫藥學術期刊,加強與境外知名期刊合作,支持在國際知名學術期刊發表中醫藥研究成果,在跨國科研合作計劃中加大中醫藥參與力度。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創新發展。
3.配套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支持中醫藥參與相關國際科技創新合作,支持有關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設“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推動出臺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條例,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數據庫。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外交部、科技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等負責。
(三)中醫藥國際貿易促進計劃。
1.建設目標。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在探索外貿新業態新模式中發揮積極作用,中醫藥國際貿易體制機制不斷完善,中醫藥產品和服務國際貿易總額以及中醫藥行業貿易便利化水平持續提升。
2.建設任務。高質量建設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探索中醫藥服務出口新業態新模式,培育中醫藥服務國際知名品牌。鞏固中醫醫療保健、教育培訓等傳統服務貿易優勢,發展“互聯網+中醫藥貿易”。鼓勵有實力、信譽好的企業在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構建中醫藥跨國營銷網絡,建設中醫藥產品物流配送中心。支持中醫藥企業通過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等平臺“走出去”。
3.配套措施。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等開展中醫藥“走出去”相關活動并探索設立中醫藥相關展示板塊。持續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統計試點工作,完善中醫藥服務貿易統計方法和指標,進一步優化進出口管理與服務,研究調整中藥產品稅則號列,提升中醫藥產品和服務通關便利化水平。各地要完善對中醫藥服務出口企業的金融等支持政策。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商務部、國家藥監局、海關總署、財政部等負責。
(四)中醫藥國際抗疫合作計劃。
1.建設目標。中醫藥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等重大傳染病防控國際合作中的參與度顯著提升,更多抗疫類中藥產品在海外注冊和應用。
2.建設任務。積極推進中醫藥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等重大傳染病防控國際合作,組織中醫藥抗疫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建設高水平的中醫疫病防治團隊,加強抗疫技術和產品國際合作。加強抗疫類中藥產品海外注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3.配套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積極組織各地和中醫藥機構參加有關國際性高級別論壇,推動中醫藥防治重大傳染病合作,完善中醫藥參與國際關注的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應對機制。各地要出臺鼓勵企業開展抗疫類中藥產品海外注冊和應用的政策措施,明確對參與國際抗疫合作人員的激勵保障政策。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外交部、國際發展合作署、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等負責。
九、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點工程
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先行先試,以點帶面,為全面深化中醫藥改革探索途徑、積累經驗。
(一)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建設。
1.建設目標。通過改革體制機制,鼓勵在服務模式、產業發展、質量監管等方面先行先試,加快建立健全中醫藥法規、發展政策舉措、管理體系、評價體系和標準體系,提升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打造一批中醫藥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高地,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2.建設任務。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主體,分批規劃建設10個左右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一是系統落實國家重大戰略和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任務,加快推動省域中醫藥高質量發展。二是重點推進綜合改革和制度創新在不同領域形成示范。三是在中醫藥管理體制、服務體系、服務模式、評價體系、人才培養、科技創新、產業發展、文化傳播等方面,針對亟需突破的重點難點問題,深化改革,形成經驗。
3.配套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積極推進示范區布局,強化統籌指導,溝通協調解決問題,在項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傾斜,定期開展評估,總結推廣經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承擔主體責任,將示范區建設作為重點工作積極推進,健全示范區建設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完善配套措施,加強改革探索,及時總結經驗。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藥監局等負責。
(二)醫保、醫療、醫藥聯動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試點建設。
1.建設目標。遴選部分城市開展試點,鼓勵地方發揚首創精神,加快推進有利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完善更好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醫改政策。
2.建設任務。以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綜合醫改試點省份為重點,在全國選擇若干地級市開展試點,優先考慮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支持試點城市加快健全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制定實施醫療保障支持中醫藥發展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實施中醫藥健康促進活動,探索形成有利于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醫改政策體系,總結并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
3.配套措施。國家中醫藥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試點工作總體方案,加強指導,及時發現并推廣各地經驗。各試點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制,積極組織實施,深入探索體制機制創新,形成典型經驗和有益做法。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藥監局、國家疾控局等負責。
十、保障措施
(一)強化項目實施。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建立跨部門工作機制,各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協同做好落實工作。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要將重大工程實施納入本單位重點工作,明確工作任務,加強組織協調,抓好落地落實。各有關地方和項目單位要強化主體責任,精心實施項目。
(二)做好資金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完善投入保障機制,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科學界定政府和市場投入責任,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中醫藥振興發展,各級政府在衛生健康投入中統籌安排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并加大支持力度。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形成合理投入機制。加強項目統籌規劃和預算申報管理,避免資金安排分散重復,優先保障重大專項和重點項目。依法依規加強資金使用管理,保障財政資金專款專用。完善內控機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強化項目實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建立績效評價機制,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三)加強監測評估。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要牽頭組織成立專家組,制定評估方案,開展重大工程實施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作用,強化全周期監測,增強評估的客觀性、準確性和科學性。加強評估結果應用,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四)注重宣傳解讀。要加強政策解讀,大力宣傳中醫藥振興發展特別是重大工程實施的進展和成效,宣傳中醫藥維護健康的特色和優勢。及時總結提煉地方好的經驗和做法,加強典型報道,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提升對中醫藥的認可度,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中醫藥發展的良好氛圍。
——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