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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采子系統
配送企業ID:U000708**廣州藥品集團采購平臺
藥品交易ID: C002988
耗材交易ID: GZ_S000682**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
- 辦公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絲織
路10號(萬佳華創園區內)A座4、5樓
倉庫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絲織
路10號(萬佳華創園區內)B座8樓
郵 編:528000
總機:0757-8326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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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服務:18902807922
E-mail:info@foshandelin.com
業務部(藥品、醫械、試劑):
林先生 0757-82002121 13929968065
黃小姐 0757-82002139 13679882384
中藥部:
曾小姐 0757-83270065 13535865175
采購部:
陳小姐 0757-82002131 13129124849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阿比特龍等藥品省級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障局,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2號)精神,我省組織開展了第二、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采協議期滿的阿比特龍等 66 個藥品的集中帶量采購,并已產生中選(入圍)結果。為做好中選(入圍)結果的落地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范圍
(一)品種范圍:《廣東省阿比特龍等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DYJYPDL202203)》中選/入圍結果及供應清單(詳見附件1),以及按照采購文件約定屬于自主采購的品種(詳見附件2)。
(二)機構范圍:參加填報此次藥品預采購量的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含駐粵軍隊醫療機構),以及自愿參加報量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三)首年約定采購量:首年約定采購量為全省各相關公立醫療機構確認的全年約定采購量,按照首年采購周期實際執行的天數折算為首年約定采購量(詳見附件3)。自愿參加報量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的約定采購量由供需雙方協商供應。
二、采購周期
(一)執行時間:按照采購文件約定,此次集采藥品采購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年采購周期從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采購周期內續簽采購協議時,采購協議每年一簽。協議采購量根據采購期的首年約定采購總量折算,原則上不少于該中選產品上年協議采購量。
(二)執行要求:按采購文件約定,在采購年度內,完成協議采購量后,公立醫療機構(含未報量公立醫療機構)優先采購使用中選產品,中選產品的使用按照不低于增量的70%比例繼續帶量采購。采購周期首年內醫療機構若提前完成當年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在采購周期執行過程中,如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的藥品與本次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的藥品存在重復的,按國家中選結果執行,并重新簽訂購銷合同。原廣東中選(入圍)但國家未中選的產品執行國家集采非中選產品的有關要求。
三、相關要求
(一)規范中選/入圍產品掛網,組織簽訂合同。各采購平臺要及時將此次省級集采中選/入圍產品掛網;并于執行時間前組織中選企業、配送企業確定配送關系,組織醫療機構簽訂統一的集采購銷合同,明確權利和責任。簽訂合同時,中選/入圍產品的約定采購量將分解到每個季度,企業按照每季度訂單量做好排產、配送等工作,確保供應平穩。
按照國家醫保局部署,本次集采,省平臺上線國家醫保信息平臺廣東招采子系統(以下簡稱“新招采子系統”)采購交易,并關閉省平臺原系統涉及相應品種采購下單功能。原在廣州、深圳平臺交易的醫療機構涉及此批的藥品仍可在原平臺采購交易。廣州、深圳平臺須同步上傳此次集采藥品相關采購數據到新招采子系統。各采購平臺按照“帶碼招標、帶碼采購、帶碼結算”的要求,督促相關企業及時登錄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動態維護平臺更新維護產品編碼,如因無編碼導致無法下單采購交易的,責任自負。
(二)落實采購文件約定。公立醫療機構選擇采購使用的入圍產品,其采購年度內完成協議采購量后,確需繼續采購的執行自主采購的要求。獨家入圍產品中的創新藥、兒童用藥品、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緊急緊缺藥品按需采購。
(三)暢通進院渠道,落實配套政策。醫療機構要按照約定采購量所列品種,確保相關中選/入圍產品進入醫院,并在采購周期內完成合同用量。要落實藥品集中帶量采購醫保基金預付等有關要求,醫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約定采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要按采購合同與企業及時結清藥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并履行承諾及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四)加強供應保障。各申報企業作為供應保障的第一責任人,應及時、足量按要求組織生產,并在實施日期前提前向配送企業配送藥品,滿足醫療機構的備貨需求,確保臨床需要;本次集采落地執行后,醫療機構多次投訴無法正常供應的品種企業,將依據有關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加強日常監測。各采購平臺要做好醫藥采購全流程監測工作,每月定期監測醫療機構采購、使用、回款,以及生產、經營企業供應、配送等情況,鼓勵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HIS)和企業erp系統對接,通過采購系統及時提醒、告誡醫療機構、生產和經營企業履約情況。各地醫保部門要密切監測中選產品的采購、配送情況,指導醫療機構按照協議有計劃地實施采購,掌握使用進度,避免實際用量與上報協議量產生較大波動,督促醫療機構按時完成約定采購量。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和相關部門反映。
附件:
附件2:阿比特龍等藥品集中帶量采購項目自主采購品種目錄表.xlsx
附件3:阿比特龍等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入圍藥品首年預采購量明細表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3月16日
——轉自廣東省藥品交易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