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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采子系統
配送企業ID:U000708**廣州藥品集團采購平臺
藥品交易ID: C002988
耗材交易ID: GZ_S000682**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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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0號(萬佳華創園區內)A座4、5樓
倉庫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絲織
路10號(萬佳華創園區內)B座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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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機:0757-8326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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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服務:18902807922
E-mail:info@foshandel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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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 0757-82002139 13679882384
中藥部:
曾小姐 0757-83270065 13535865175
采購部:
陳小姐 0757-82002131 13129124849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第八批國家集采第二采購年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障局,各相關企業:
我省執行的第八批國家集采第一采購年將于2024年7月30日結束,按照國家藥品聯采辦關于《全國藥品集中采購文件(GY-YD2023-1)》(以下簡稱“采購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為做好該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相關續簽中選藥品下一年的采購和使用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采購主體。已填報第八批國家集采相關續簽中選產品采購需求量的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含駐粵軍隊醫療機構)和自愿參加填報的醫保定點民營醫院、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二)品種范圍。本次藥品集中采購續簽品種范圍為第八批國家集采中選產品(詳見附件1),其中頭孢西丁注射劑型按《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第八批國家集采頭孢西丁注射劑型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3〕260號)要求,首年采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不在本次續簽范圍。
(三)約定采購量。醫療機構已在國家醫保信息平臺廣東招采子系統填報的上述第八批國家集采相關續簽中選產品的采購需求量(詳見附件2)。
二、實施時間
本次續簽的第八批國家集采中選產品第二采購年的實施時間,自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止。
三、主要任務
(一)組織簽訂合同。各地級以上市醫保部門應及時組織轄區內相關醫療機構做好本次中選藥品的合同續簽工作。各采購平臺通過平臺系統組織相關中選企業、中選企業選定的配送商及醫療機構簽訂三方購銷合同,并做好相關訂單的跟蹤,確保相關續簽中選藥品的供應。
(二)加強醫療機構采購管理。各級醫療機構在協議期內要優先使用本次中選藥品,并根據購銷合同約定完成合同用量,原則上協議期內采購中選品種使用量不低于非中選藥品采購量。將中選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切實保證使用量。同時對群眾合理用藥需求的非中選藥品,醫療機構應予以保障,不宜“一刀切”停供非中選藥品。
在實施過程中,各采購平臺系統應同時向中選企業和其指定的配送企業推送訂單信息予以提醒,如中選企業不能對醫療機構的訂單及時做出響應,為保障臨床需要,醫療機構可采購備供或第二備供藥品;當中選企業出現較大范圍或較長時間不能及時足量供應或被取消中選資格等情況,致使不能滿足所選地區市場需求或無法繼續履行帶量采購協議時,按照既定啟動程序以備供或第二備供企業替代原來中選的企業繼續履行帶量采購協議。
(三)強化集采藥品采購和供應監測。中選藥品生產企業是保障中選藥品質量和供應的主體責任,確保按照約定采購量足量供貨。各相關采購平臺要做好數據對接和傳輸工作,通過接口按照T+1要求及時向國家醫保信息平臺廣東招采子系統上傳相關品種數據,每月按時報送中選藥品執行情況,包括中選藥品采購進度、中選藥品占同通用名藥品采購量的比例及金額等指標數據,確保數據的精準,強化采購和供應監測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并暢通醫療機構的溝通和反饋渠道,強化醫療機構與醫保部門的協調聯動性,及時掌握中選藥品的實際執行情況,當出現中選藥品質量或供應等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落實主體責任。
(四)其它相關要求。各地要按照《采購文件》和《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第八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20號)等文件要求繼續落實好本次續簽中選藥品有關醫保基金預付、醫療機構回款等工作。醫療機構應按采購合同與企業及時結清藥款,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其他非中選藥品不得高于上海市第八批國采非中選品種第二年議價紅線價格。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及相關部門反映。
附件: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
——轉自廣東省醫療保障局